合肥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
合肥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旨在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产业先导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全空间无人体系。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
1.支持引进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及机构:对新落户的企业,在用房、用地、用能、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服务低空经济企业发展的适航审定检测中心、无人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按年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补助。
2.支持做强低空经济企业及机构:对新增获得“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的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分别给予最高 3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低空经济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 2000 万元、累计不超过 1 亿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 eVTOL1500 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500 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300 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 3000 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运用多种工具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支持相关企业培育发展。对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在申报国家、省、市人才政策、落实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3.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及转化:对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运营企业,按照 100 元/试飞场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 100 万元。支持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创新,编制、发布《合肥市低空经济场景清单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列入合肥市“三新”“三首”目录。
4.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
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 eVTOL 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 50%,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 600 万元。
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微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 25 公斤)年飞行架次超过 500 次,按 30 元/架次给予补贴;中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 150 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 300 次的,按 50 元/架次给予补贴;大型无人机(起飞重量超过 150 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 100 次的,按 100 元/架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 1000 万元。支持企业打造无人机与无人车、无人船等其他交通方式协同融合的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应用示范场景。支持企业探索低空经济相关新业态、新模式,在场景开放、宣传推广上给予支持,加快推进商业化落地进程。对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低空飞行营地,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5.支持扩大公共治理服务场景:在交通管理、应急救援、城市治安、血液运输等公共治理服务场景,合肥将扩大无人机应用,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运用。
6.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合肥市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相关企业和机构入驻,促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开通更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扩大公共治理服务场景应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合肥市低空经济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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