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万元合肥发放“政策礼包”——让低空经济飞得更好更远
本报讯 近日,《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低空细则》)正式发布,提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低空试飞场地运营、载人eVTOL航线运营、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低空飞行营地、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奖励或者补贴,最高3000万元,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20日。
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奖补方面,《低空细则》提出,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eVTOL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
在低空试飞场地运营方面,合肥市将对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运营企业,按照100元/试飞场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100万元。对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低空飞行营地,合肥将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备受关注的载人eVTOL航线运营方面,合肥将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eVTOL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其中观光旅游类航线每人10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200元/架次。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600万元。
为推广无人机在物流配送中应用,《低空细则》提出,将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给予30元/架次、50元/架次、100元/架次等不同档次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1000万元。
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合肥支持建设eVTOL、无人机起降点(地)、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站等地面基础设施,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反制等保障设施,以及验证试飞场地设施等,其中,对社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成并实际运营的,按不高于实际建设投入的15%(根据基础设施类型不同给予不同补贴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500万元。
《低空细则》中明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企业,将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该政策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与其他市级同类型政策不重复享受。(记者 刘小容)
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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