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
2.评估主体
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要
新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房屋搬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搬迁,该项目约为33户+5家企业,涉及面积1.3万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次房屋征收是否知晓;(2)本次房屋征收您更倾向的补偿方式;(3)对本项目的征收是否支持;(4)本次项目实施,您的信息来源;(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12月19日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康恒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5-86254222
新昌县康恒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沃洲镇
发布者:低空经济网,转发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kongjingji.com.cn/shaoxing/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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